《新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河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将于2022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推动《条例》顺利实施,提升我校文明行为促进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不断巩固拓展文明创建成果,进一步提升学校师生整体文明程度,为迎接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根据《新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和中共新乡市委宣传部《关于关于深入学习贯彻<新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通知》要求,拟在全全体离退休人员中间开展《条例》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充分运用各级各类媒体、媒介,开展覆盖全面、立体多样的集中宣传和常态化宣传活动,进一步引导全民树立文明观念,养成文明行为习惯,不断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提升全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推动全社会争做崇高道德的践行者、文明风尚的维护者、美好生活的创造者,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提供强大精神力量和良好社会环境。
二、活动主题
学文明条例、倡文明新风、创文明城市
三、活动安排
1、活动时间:
2022年7月14日——7月20日;
2、活动内容:
(1)《条例》专题培训学习活动;
A、离退休人员服务中心党总支集中召开专题学习;
B、组织离退休人员在线(微信群)集中学习《条例》;
(2)“我为《条例》来代言”微视频宣传活动;
发动、组织离退休人员:为《条例》来代言,个人录制微视频(1分钟左右),7月18日前发送至个人所在离退休微信群,详情请参考后面附件1。
(3)《条例》网络宣传活动;
充分利用工作群、师生群、家校群等让《条例》“飞入寻常百姓家”,不断提高宣传覆盖面和工作实效。通过微信公众号、美篇、抖音、自媒体等网络平台组织开展《条例》“云宣传”“进网络”等活动,播放《条例》解读视频,推送宣传信息。
离退休人员服务中心
2022-7-12